网站访问量:
培养方案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本科生教育 > 培养方案 > 正文

工程力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21版)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7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分享: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并具备基本的力学专业知识、现代计算技术、实验技能及工程技术知识,能在力学及相关学科领域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和管理工作。培养基础理论实、专业口径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健康体魄、健全人格,具有远大理想、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学生具有以下能力:

1、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交流沟通能力,能够运用工程力学专业知识与工程技能,综合考虑社会、环境和文化等因素,独立发现、研究与解决相关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

2、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与国际视野,在工作中具有社会责任感、事业心、安全与环保意识,能积极服务国家与社会。

3、具备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通过继续教育或其他终身学习渠道,自我更新知识和提升能力,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二、毕业要求

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力学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相关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相关专业或行业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结构或机构,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相关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相关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相关专业或行业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相关专业或行业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就相关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力学

四、专业核心课程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数学物理方程、计算方法、C程序设计、大学物理、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工程结构力学、弹性力学、计算力学、振动理论、复合材料力学、实验力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金工实习、认识实习、工程软件课程设计、计算力学课程设计、实验力学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六、主要专业实验

偏心拉伸压缩实验、压杆稳定性实验、薄壁圆筒在弯扭组合变形下主应力测定、静定桁架结构设计与应力分析实验、超静定桁架结构设计与应力分析实验、静定刚架与压杆组合结构设计与应力分析实验、双悬臂梁组合结构设计与应力分析实验、硬度与冲击实验、疲劳实验。

七、基本学制:四年

八、毕业合格标准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九、学位授予条件

符合《兰州理工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十、微辅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位修读要求

1、微辅修专业:13学分,修读标注为单个“*”专业核心课程,完成可授予微辅修专业证书。

2、辅修专业: 31学分,修读单“*”和双“**”标注的专业核心课程,完成可授予辅修专业证书。

3、辅修学位:46.5学分,修读单“*”,双“**”以及三“***”标注的课程,完成可授予辅修学位证书。

十一、课程学分与学时分配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总学分

总学时

理论教学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独立、随课)实验上机等教学

集中实践环节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周数

通识与公共基础课程

必修课

63

1136

54.5

980

7.5

156

1

2

13.49%

公共选修课

7

152

7

152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课

35

528

31.25

500

1.75

28

2

2

10.71%

专业课程

专业必修课

47.5

296

16

256

2.5

40

29

29

66.32%

专业类选修课

3.5

56

3.5

56






创新与创业教育课程

创新创业必修课

1

--

--

--

--

--

--

--

--

选修课

3

--

--

--

--

--

--

--

--

合 计

160

2168

112.25

1944

11.75

224

32

33

27.34%

课外活动

创新创业项目

2

--

--

--

--

--

--

--

--

第二课堂

2

--

--

--

--

--

--

--

--

填表说明:总学时=理论教学学时+实验上机等教学学时

总学分=理论教学学分+实验上机等教学学分+集中实践环节学分

十二、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

注:图中创新课程从第五学期开始选课;科研创新训练从第三学期开始选课(3~7学期分别对应科研创新训练Ⅰ~Ⅴ)。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电话:0931-2978888

Copyrights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兰州理工大学理学院  陇ICP备15002798号  甘公网安备620103020006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