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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党员教师率先垂范,带头实施本科生导师制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5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分享:

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是理学院落实全员育人要求、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一年多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今年,理学院进一步修订了《兰州理工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就导师的任职条件、导师的工作职责、导师的配备及导师工作的考核等进行了规定,并在理学院教代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中进行了讨论。

学院为了将本科生导师制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理学院党总支决定先在党员教师中实施,理学院党员教师率先垂范,积极响应党总支的号召,带头担任本科生导师。

凭借导师自身的教学经验优势,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习、思想、生活、就业、考研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引导,帮助学生制定大学四年学业规划和发展目标,及时指导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顺利完成学业。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将有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助于实现教学相长,加深师生情谊,为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提供一个新的平台,充分加强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互动,解决两个校区教学运行中学生与老师沟通少的问题,帮助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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